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政策法规 /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

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

浙交〔2024〕136号
2024-11-22

索引号: 002482277/2024-795928

主题分类: 电子政务

发文机关: 省交通运输厅

成文日期: 2024-11-22

发文字号: 浙交〔2024〕136号

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: ZJSP17-2024-0007

有效性: 有效

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

各市交通运输局,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、台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局,厅属各单位:

根据《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规定,我厅对2023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。经清理,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4件,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,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,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(具体目录见附件)。

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附件:1.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
2.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
3.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
浙江省交通运输厅

2024年11月22日

(联系人:郑小窗,电话:0571-87805569)

附件1: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.docx

附件2: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.docx

附件3: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.docx

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.pdf

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》政策解读
附件下载: aa5e03c115da4f39bf2f420d2fb7a95e.pdf

立即登录